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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委關于做好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7-03-21    作者:ysx     來源:     點擊:

各普通高校,各市、州、縣教育局:

為進一步完善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促進藝術考試招生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有關做好特殊類型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結合本省實際,現就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按照藝術專業目錄進行藝術類專業招生

各院校要嚴格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高等職業學校專科專業目錄和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要求設置本校藝術類招生專業。藝術專業目錄以外的專業均不得安排在藝術批次錄取,高校也不得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考生。

二、完善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

2016年我省繼續組織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和戲劇與影視學類全省專業統考,其中,戲劇與影視學類分表演、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服裝表演四個專業方向。音樂學類不再分專業方向組織統考,報考教育部本科專業目錄中的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等專業均需參加全省音樂學類專業統考。全省統考由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統考類别、考試内容、報名時間和考試地點見鄂高考[2015]23号文件。

凡是報考省統考涉及專業(省統考涉及專業認定說明見附件2)的考生,必須參加全省統考且達到全省統一劃定的專業合格線。所有院校招收這些專業時,不得接收未參加統考或統考不合格考生參加校考,不得錄取未參加統考或統考不合格考生。有少數特殊專業因考試内容無法要求考生參加全省統考,隻能參加高校自行組織專業校考的,高校應在校考開始之前(2015年12月15日前)向省招辦提交申請和該類專業考試大綱,經核準公示後,學校方可在鄂組織校考。

三、改進藝術類批次志願結構,滿足考生多樣化選擇需求

為滿足考生多樣化選擇需求,降低考生填報志願風險,充分保障考生利益,2016年改進藝術類批次志願結構。在藝術本科(一)增設平行志願模塊,保留梯度志願模塊,藝術本科(一)設置平行志願和梯度志願兩個模塊。平行志願模塊填報藝術本科(一)中直接使用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專業)志願,梯度志願模塊填報藝術本科(一)中組織了校考且使用本校專業合格證錄取的院校(專業)志願。考生在填報藝術本科(一)志願時,在藝術本科(一)平行志願模塊和梯度志願模塊中隻能選擇其中一個模塊填報,不能同時兼報梯度志願模塊和平行志願模塊。藝術本科(二)和藝術高職高專批次仍實行平行志願。

每個批次的平行志願各設置6個院校平行志願,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考生可根據自己的統考合格成績在平行志願中兼報不同專業類别;同一院校志願涉及多個類别專業志願時,按專業志願順序實行分類投檔。考生填報院校志願時,一定要根據本人合格的統考專業類别(或校考專業)及專業意願準确填寫有效專業志願。

2016年不再按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廣播電視編導)、戲劇與影視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與影視學類(表演)、戲劇與影視學類(服裝表演)等統考專業類别分類設置平行志願模塊。

四、進一步加強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管理

有關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關于特殊類型專業招生工作要求,加強對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領導,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嚴格規範專業校考管理,加大藝術類專業招生信息公開力度,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從嚴查處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中各種作弊行為。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在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中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号)執行。

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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