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體藝函〔2016〕15号
省教育廳 省文化廳關于舉辦第二屆
“學院空間”青年美術作品展覽的通知
有關高等學校:
為了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16〕32号)精神,進一步繁榮高校美術創作,加強高校美術教育教學成果交流,省教育廳和省文化廳決定舉辦第二屆“學院空間”青年美術作品展覽。現将《第二屆“學院空間”青年美術作品展覽實施方案》(附後)印發給你們,請組織師生開展美術創作和科研工作,積極報送作品參加本屆美術作品展覽。
湖北省教育廳 湖北省文化廳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
第二屆“學院空間”青年美術作品展覽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繁榮高校美術創作,展示美術教育教學成果,發現和培養青年美術人才,推動高校美術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
二、組織機構
主辦:湖北省教育廳 湖北省文化廳
承辦:湖北省美術院
三、參展對象和内容
(一)參展對象
湖北高校美術專業青年教師(1976年以後出生的青年教師)和2017屆應屆畢業學生(含本科、專科和碩士畢業生)均可參加。參展對象分為甲、乙兩組,甲組為青年教師組,乙組為應屆畢業學生組。
(二)參展内容
本屆展覽将評選和展出高校青年美術教師和2017屆應屆畢業學生的優秀美術作品(含畢業作品)。
四、作品要求
(一)參展作品均由作者自由命題。
(二)作品應具有一定的藝術水準和内涵,能反映作者的學術水平,能較好地表達作者的生活感受和創作理念,具有創新性。
(三)參展作品應為原創作品。畫種包括國畫、油畫、版畫、水彩/水粉畫(含丙烯畫)、漆畫、小雕塑、陶藝、綜合材料、插畫等。
(四)所有參展作品均須裝框或裝裱(裝框禁用普通玻璃,宜用透明薄膜覆蓋作品表面),裝框或裝裱後的作品寬度不超過180㎝(含美術作品組畫)。
(五)已在有關報刊和網站等媒體發表的作品不再報送。
五、評選辦法
(一)本屆展覽參評作品分甲組和乙組兩個組别進行評選,每組将評出金、銀、銅獎和優秀獎及入選若幹名;同時,還将評出優秀組織獎和指導教師獎若幹名。
(二)屆時,主辦單位聘請有關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分别對參展作品進行評選。
六、送件辦法
本屆展覽采用先報送作品照片參加初評,待作品入圍後,再送原作參加現場展評的方式進行。
(一)各校将參展美術作品照片由專人收齊後,于2017年5月10日前統一報送至本屆展覽展評辦公室(不接受光盤)。
(二)參展作品照片尺寸為7吋以上,效果應盡量接近原作。照片背面需粘貼《第二屆“學院空間”青年美術作品展覽參展作品登記表》(附表1)。
(三)集中報送美術作品照片和原作時,需填寫《第二屆“學院空間”青年美術作品展覽集中報送作品一覽表》(附表2)。所有報送作品原作一律退還,由報送學校自行領取。
七、展覽及出版
(一)本屆展覽評選出的優秀美術作品将于2017年6月上旬在武漢展出(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所有參展作品在展覽結束後10天内退還。
(二)拟出版本屆展覽獲獎作品集。有關展覽獲獎作品集出版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主辦單位有權使用獲獎作品用于非商業用途,并向相關的報刊和網站推薦。參展作品涉及的肖像權等事宜由參展作者本人負責。
八、其它事宜
為做好本屆展覽的有關組織工作,省教育廳、省文化廳決定成立本屆展覽展評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湖北省美術院,具體負責本屆展覽作品收件、評選、展覽和出版等組織工作。
展評辦公室聯系地址:武漢市武昌區中山路374号湖北省美術院·“學院空間”青年美術作品展覽展評辦公室
郵 編:430060
電 話:027—87862637
附表1:
第二屆“學院空間”青年美術作品展覽參展作品登記表
學校名稱(蓋章):
作品名稱
作者姓名
組 别
畫 種
指導教師姓名
(學生組選手填寫)
所在學校
及 院 系
作者聯系方式
手機:
郵箱:
作品簡介
(此表可複印)
附表2:
第二屆“學院空間”青年美術作品展覽集中報送作品一覽表
報送學校:
序号
尺寸(㎝)
(寬×高)
組别
畫種
備注
(此表可複印) 作品報送經辦人姓名: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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