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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省級和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7-05-09    作者:yxq     來源:     點擊:


各普通本科院校:

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報送2017年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項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要求,我廳決定開展2017年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工作,同時組織2017年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包括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三類,其建設的目标、内容、組織實施及有關要求按照教高函〔2012〕5号文件執行。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請人為全省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個人或創新團隊(未結題的項目主持人不得申報2017年度項目)。鼓勵跨學校、跨院系、跨專業、跨年級組建團隊申報項目,團隊參與學生數原則上控制在5人以内,每個項目配備指導教師1-2名。項目研究周期一般為1-2年。

各高校申報的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均須同時參加第三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大賽報名網址:http://cy.ncss.org.cn/)。

二、申報推薦

(一)申報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1.申報範圍及數量。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均可申報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其中,中央部委所屬高校申報的2017年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由學校提出申請,我廳認定為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其他省屬高校按照限額(附件1)申報。

2.申報材料

(1)各高校應正式行文報送以下材料:湖北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信息表(附件2)、湖北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申請書(附件3)。

(2)申報創業實踐類項目的,還需報送該項目的商業策劃書。

(3)新參加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省屬院校,申報時還需報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學校工作方案(附件4)和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我廳将組織專家對學校工作方案進行論證,通過論證後方可實施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

(4)已參與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省屬高校,申報時還應提交2016年項目自查報告(附件5)。

(二)推薦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1.參與範圍。已參與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省屬高校,2017年可繼續參與國家級項目申報工作。新參加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省屬院校,本校工作方案和項目管理辦法經我廳論證通過後,方可參與申報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2.推薦數量及要求。各高校從申報的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中,擇優遴選不超過1/3的項目推薦為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填報《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信息表》(附件6)。同時須按照教育部要求,對推薦為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項目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籌經費配套。

三、報送方式

請各高校登陸湖北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平台進行項目填報(網址:http://cxsj.ccnu.edu.cn),平台操作參見附件7《湖北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平台使用指南》。

附件:1.湖北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推薦限額分配表

2.湖北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信息表

3.湖北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申請書

4.湖北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學校工作方案

5.湖北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學校年度自查報告寫作提綱

6.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信息表

7.湖北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平台使用指南

湖北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7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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